为了选拔优秀的学生干部,我院分团委特制定了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并积极落实。下面是我院分团委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指导思想:实行分团委内部干部考核制度,旨在督促学生干部严于律己。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管理、教育、服务的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工作,以配合、促进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考核方式:采用积分制,与广大学生民意相结合,由监察部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考核标准: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积分为80分,对没有达到要求的按规定扣分,低于60分者,将被退出分团委。 

  一、减 分 

(一) 考勤方面 

1.例会、班会、团会、活动等无故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者,扣二分,无故不到者扣三分。 

2.在院系组织的及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中,事假每人次减1分(须出示请假条,否则当无故缺席处理)。迟到每人次扣2分,无故缺勤每人次扣5分。 

3.院系会议精神未传达或未组织落实者每次扣2分。

 4.开会时任意喧哗或做会议无关的事情,每人每次扣3分。 

(二)工作方面 

1.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事、公假除外)减5分。 

2.不能按进程完成任务及工作,工作中准备不充分或组织涣散,影响工作效果者,每次扣5分。 

3.未写目标计划,工作总结的每人每次扣2分。

 4.干部工作时应对全体同学负责,不得有包庇行为,若出现此现象,每次扣2分。 

(三)  行为纪律方面 

1.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者每人次扣20分,受院通报批评,每人次扣15分,受系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10分。 

2.各部开展各种大型活动或做重要决定时未与副书记汇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3.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的每人次扣5分。 

4.在分团委搞小集体主义、拉帮结派的每次扣15—20分,严重者立即撤消其职务。 

5.经常无故缺席或旷课或20学时者,辞去其职务。

 6.不以身作则、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影响所在部门的扣5分,严重影响所在部门的扣10分。 

7.各项民意测评的反馈信息中,存在问题最多的部门,全体成员每人扣3分,问题突出者扣5分。 

(四)学习方面(各门科目考试考查合格是对学生干部的基本要求) 

1.期末考试有成绩不足班级前50%者自动退出分团委。 

2.期末考试累计有3门成绩不合格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3.累计迟到5节课者扣1分,旷课一节者扣1分。

 4.累计有旷课20节者撤销其职务。 

  二、加 分 

(一)工作方面 

1.为分团委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主动反映情况,对改进分团委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者,每人次加5分。 

2.成功承办院系活动的主要策划人每人每次加5分,协办每人每次加3分。(协办者名单可由主策划人提供) 

3.所在部门受通报表扬的,每成员加3分,突出贡献者加5分。 

4.主动为其他部门查漏补缺、维护学生会等名誉者一次性加3分。 

5.积极对外宣传报道本院分团委工作和活动者每次加3分。 

6.各部门在一学期表现突出,工作卓有成效,则其部门成员每人加4分。 

7.受校表扬者加6分,受院表扬者加4分。 

(二)个人表现 

1.代表分团委协助院系其它部门组织开展活动者加3分。 

2.代表院、院学生会、院分团委或其他部门在各项比赛中获奖,省级以上加10分,市级加6分,校级加5分,系级加2分。(其他奖项视情况加分) 

3.学生干部在各类集体活动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加3分。 

(三)学习方面: 

1.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加3分,院级加1分。 

2.学年取得奖学金者,一等加5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3分。 

3.学年取得奖学金者(例如名次列入年级前十名者),及通过英语四级、六级或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者,根据具体情况加2—5分。 

4.行为规范、遵守院系各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系分团委、团总支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人正直,工作积极,助人为乐者加2分。  

三、 该考核最终解释权归新闻与传播学院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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